看任何竞争,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倾向性,就象这美国选总统,我也有自己的想法。
起初我认为是希拉里,因为她是克林顿的老婆,我看过克林顿的自传,我也看过希拉里的自传,我很敬佩二位的传奇,希望希拉里能够创造历史。
可是随着对奥巴马的了解,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选择他——这样一个年轻、没有经验的人,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,奥巴马代表了希望。
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,名子是《Bobby》,讲的是肯尼迪遇刺当天那个酒店的众生相,对了,是那个弟弟肯尼迪,真的象阿甘说的那样,当兄弟也不容易。
为什么支持肯尼迪呢?因为他代表了人民简单的需求,列如结束战争,就不用上战场了。虽然人们通常是不理智的,选举更象是选明星,良好的风度,形象都会成力很管键的因素,希拉里有经验,又有一个成功的前总统作后盾,从理智上讲最合适的人选,但奥巴马年轻,有献身精神,理解民间的疾苦,更会调动人们的情绪,所以他现在领先了。
奥巴马不简单,能够得到肯尼迪家族的支持,或许过是因为他俱备了肯尼迪、马丁.路德.金的一些特性。父亲是肯尼亚人,在印尼和夏威夷长大,在黑人社区作居委会工作,又一个美国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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