靳辅和陈潢治河功绩显著,但由于坚持在涸出的土地上实行屯田和取田价,以此抵补治河工费,从而触动涸区乡绅地主的利益,堵塞了他们抢占涸区土地为己有的道路,于是”怨谤乃起”。表这些人利益的朝中官僚显宦皆群起而攻之。康熙帝尽管也认为靳辅和陈潢治河有功,但在涸区屯田上与靳辅意见不一,于是,康熙二十七年(1688)靳辅被免职,尽管四年以后再次起用,但不久即病死。陈潢亦同时以”屯田扰民”的莫须有罪名被拘捕入京,不久忧愤而病死。
继靳辅之后,王新命、于成龙、张鹏翤相继任河道总督,在康熙帝的亲自督促下,基本上遵循靳辅和陈潢的治河方略,亦有一定成效,先后采取加高控制洪泽湖的高堰大堤,提高洪泽湖水位,使其力能敌黄,使黄水不致倒灌运河以及挑浚淮扬七州县所属下河,疏导积水入海等办法,进一步控制了苏北的水患。雍正时期,又于骆马湖东岸筑拦河滚坝及拦水坝,加筑高邮、宝应、江都运河东西两岸的大堤,进一步巩固了康熙时期的治河成果。
上面是中国通史的一段内容(其他内容可以看这里),靳辅和陈潢虽然很有才,但都是些书生,不会玩弄权术,所以被排挤,尽管后来康熙还是采用了他们的方针治水,但对于靳辅和陈潢来说,只有一份悲剧的人生。也许有时候不必太固执,随波逐流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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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Respons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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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了
好长时间没到你这儿了
多了好些内容
不多,只是时间好长
老yuan最近如何啊,好久没你的消息了。
我现在在亚信(北京)BI部门
感觉还可以
我看看十一回家,大家是不是可以聚聚
早点回来吧